首页 > 与尔醉花阴 > 第一章 秋风起

我的书架

第一章 秋风起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秋已至。

  夜凉如水,月明,亦如水。

  还未到中秋,天却忽然凉了起来,院子里看不到什么景,但安忆就想这么坐着,抬起头,借个赏月的名头,让自己可以在外人看来不那么突兀。

  突兀。谁说不是呢,此刻的她,连自己都觉着突兀。她本不是招摇山之人,但却要顶着招摇国母的虚名,浪迹于此,回不了堂庭,也离不了招摇。

  突然起了一阵风,酒馆外的旗帜呼啦响了一声,安忆当是有人给自己的回应:

  “呼,造孽呦!”

  “是啊,自己招惹的,不值得同情。”她还喃喃接了这臆想的话茬儿。

  安氏乃堂庭大氏,在堂庭山已有数百年根基,到安槐一辈不知为何人丁凋零,安槐三子皆于大战中丧生,唯长子留下血脉安远之,安远之从爷爷手中接过家业时不过及冠之年。安槐已经丧子之痛,不愿孙儿再有差池,遂与楼氏定了亲。楼氏算不上大户人家,三代纺织,靠的只是纯熟的工艺和几十年如一日的口碑,楼尚荣为人谦和大气,生的两儿一女也是俊秀温润,尤其是那二女儿楼芸,眉目温婉,不仅诗书尽通,连那楼家的纺织工艺也悉数得了真传,帮着兄长在家打点家业,美名却早已传遍堂庭山,气度一点不输大家族的闺女。

  楼氏之女嫁与安远之后不久,便生下一子,名唤安华。怪也是,自此十年,夫妇二人再未育有子女。安华样子像极了母亲,清澈的眸子闪着亮光,眉骨清晰,鼻梁更比母亲高挺,性子倒全随了父亲,从不多说什么,只是埋头读书,每每见了曾祖父来授课,总是恭敬地答:“曾祖父要求诵记的文章,孙儿已完成,请曾祖父抽查。”安槐总是眯着眼睛,边听边点头,说不出是喜还是不喜。当初想让自己的孙儿能平安度过一生,不曾想如今见着这如孙儿一般脾性的曾孙,却开始担心安氏羸弱,自他去后恐要日渐凋零。多次想张罗着给安远之再物色妾室,奈何不是未有如意的,便就是安远之自己不喜,他便也不好再多言,以免伤了孙媳妇的心,毕竟他很是看好自己的这位孙媳妇,常常在叩祭先祖时都不忘夸赞楼芸,只子嗣一事让他忧心,却不能名表。

  也就是在安远之夫妇成亲十年之后,突又有孕,诞下一女,便是安忆。小姑娘生来就粉嘟嘟的,极招人喜爱,眼眸亦似母亲,澄澈,忽闪间又多了一丝灵动,圆头小鼻子一耸一耸的,匀了些父亲的安稳终显得乖巧些。小家伙一出生就被安氏和楼氏捧在手心里,似忘了这是个小姑娘。特别是那楼氏,楼尚荣将家业交给两个儿子打理后,了无牵挂,每日哄着自己这俩外孙,安华要念书,他就带着安忆街头巷尾、田间地头晃悠,安忆要是遇着喜欢的物件,便嘟起小嘴指着道:“外祖父,买。”安忆跑累了,伸着五个指头:“外祖父,骑马。”小安忆说什么他都依着。

  白日里小安忆和外祖父玩闹,傍晚回了家,哥哥就成了他的仆役和玩具,小手一指,哥哥啥都给搬来,遇到自己想够又够不着的,哥哥就得扛起小安忆让她去拿。好像在小安忆面前,原本一脸沉寂的安华都有了生气。安槐时常瞧着这场面,眯着眼睛,透着笑意。

  安忆长大些,便由母亲楼芸教导诵书习字,再大些,也传授她女红纺织技艺。哥哥骑马射箭,她也总是跟着,摔得青一块紫一块可从不哭闹。

  这女娃娃只怕在襁褓里哭闹过,懂事起就没红过眼睛,不仅仅是因为大家都宠着她,安忆自小就乐天爽朗,对什么事情都欢喜,对什么人都不计较,这一点,爹娘都不及她,家里谁都不及。

  忽而转眼就是及笄之年,褪去了孩提时期的稚嫩,安忆的容貌倒是变化不大,她也曾羡慕堂庭那些顶美的美人儿,肌肤若冰雪,缎发如堆鸦,想着想着,就被路旁的鸡鸭给吸引过去了。

  一日,哥哥要去郊外骑射,约的都是骑射高手,不便带安忆同行,爹娘又去了曾祖父那里,只留她一人在家。起初还在画花样子,准备给曾祖父和外祖父做个枕头,待重阳节给他们一个惊喜。画着画着,她脑袋里开始蹦出一个念头:“自小外祖父就带我在长乐街逛,逛来逛去也就那几个铺子,不然,今日到永安街去溜达溜达?”搁下笔,把没画完的花样子折好,夹在了书本里,便出门了。

  长乐街是堂庭最繁华的地方,永安街则不同。永安街僻静,在影月山谷旁,距市集较远,少有人去,生意做不起来,近乎荒废。堂庭民风淳朴,不好邪魅之气,也正因如此,一些不挣钱的亦或不正当的买卖,像赌场、兵器等,都设在了那边。安忆对那些东西不感兴趣,只听说一样,堂庭最著名的酒馆“醉花阴”就设在永安街里。

  安忆并未喝过酒,只一日,听哥哥与她说起:

  “天有酒星,酒之作也,其与天并矣”。

  相传醉花阴原本只是路边一间茅草酒肆,店家腿有残疾,只能靠酿酒勉强维持生计。后救过落难的酒星,酒星传授其高超的酿酒技艺,酒星的妹妹花神为了报恩又在酒中加入了一滴花酿清露,每当酒酿成开封之日,堂庭山方圆数十里飘香,酒香浸润七日不散,不论哪个季节,周围的花全部盛开,配合酒香释放浓浓花香,还未尝到酒,便在这花香与酒香中微醺,故后给酒肆取名——醉花阴。

  因醉花阴所酿之酒配方独特,其中一味是立秋之日的霜露,所以开坛之日便定于立秋后的第七日,恰恰是今日。

  安忆辗转一路,终于行至永安街,没想到,永安街并不向长乐街那般道路分明,店与店之间毫无牵连,路也是七扭八拐,一路走来也没几个人,准确来说——没几个看上去和善,安忆也不敢多问,只得独自转悠着。

  “叭!”一身闷响,不知什么落于安忆身后,没等回头——

  “死哑巴!你是真哑还是装聋作哑想在我的地盘上捞钱?你怕是不识我堂庭“王”吧!”

  “堂庭王八?我堂庭有成精的王八了?”安忆心念,却是笑出声来,转头想看看这“王八”。

  “啊!”

  没曾想,脚下躺着一人让她好吓一跳,不知从哪儿流出的鲜血立马在地上与尘土混合成血块,又立即被新涌出的鲜血冲开,径直向四周漫延,安忆来不及退让,双脚立于血泊之中。

  虽常与哥哥到郊外骑射,自己也流血受伤,但从未见过这么多血,安忆愣了神,双脚开始发软,反不敢挪动半步,只能直直立在那儿。躺着那人也一动不动,粗布麻衣,虽刚被打沾上了尘土与血迹,但仍能从边角看出衣服的整洁。看不到脸,不知是死是活。

  没等安忆过多思考,涌来几个大汉。

  “拖出去!扔远点儿!别脏了我的门!”

  “刚那王八!”安忆这才想起来,抬头朝前望去。

  一彪形大汉,穿着烫金短褂长袍,一手反插着腰,一手端着一把上等的紫砂茶壶,满脸不屑地朝地上吐了口唾沫。正好与抬眼看来的安忆的眼神撞上,安忆被这凶狠的眼神刺激得一激灵,口里喃喃:“王八……”

  那人一听,怒目圆睁,插在腰间的手就势一挥:“连她一起绑了,都扔到静月山谷下边儿去!”

  从门内又冲出两人,朝安忆方向跑来,准备一人擒住她的一只手臂,安忆双手用力向外一撑,推开两杂役,二话不说,拔腿就跑。

  “妈呀,妈呀!好在小时候跟哥哥狩猎追野兔子追得多,跑啊!”

  “站住!休想出永安街!”刚跑过一个巷口,杂役中的一人反应机警,紧追上来,双脚大步一跨,纵身一跃,一只大手按住安忆左肩,再用力向内一扣,安忆被这惯性的带动下,身体猛然向后一扭,双脚没站稳,歪倒在地。

  “我的肩膀……”待她准备起身,才发现,左脚已经扭伤无法动弹。

  杂役从她背部揪住衣服连人往上一掀,安忆腾空而起,杂役将捆绳同时向上扔去,绳的一头迅速绕过安忆,系下一个结,在半空中的安忆刚还因被大力抛起四仰八叉,瞬间被捆绳收紧手脚,眼看着就要像一捆扎实的布匹向下砸,由于重心向后,安忆头朝地脚朝天:

  “完了完了,头要开花。”她紧闭双眼,死死抿住的嘴唇都失了颜色。

  “啊!”

  “啊!”

  “我都没叫你叫什么啊!”

  安忆睁眼一看,原是自己砸中了下方一人:“我……我不是……”

  还没等她想清楚要怎么说,两名杂役都跑了过来,一人把她从地上拉起,另一人把手中的绳子往自己的方向拽。

  “疼啊!疼疼疼!”脚也疼,刚砸那下也撞上了脖子,绳子勒着也疼,安忆只觉得浑身都疼,脑袋嗡嗡作响。

  这时又一股力量拉住自己,往相反的方向一拽。此时的安忆只觉得自己要四分五裂,剧痛涌来,一时没忍住,眼泪哗哗往外冒,委屈、疼痛一齐袭来。她觉得怎么做都没用了,只是疼,干脆就地一座,把头埋在膝盖上,抽泣起来。想用手盖住,却忘了根本无法动弹,愈发委屈起来。

  “诶,你别坐下呀,到我这儿来!”清脆的声音从右后方传来。

  “是谁?”安忆内心嘀咕一声,抬头向后看去。

  只见那人顺手从地上抄起一根木棒,劈头向两名杂役横向一抡,两人着地,再一俯身,飞快解下安忆身上的捆绳,再向那俩杂役一甩,趁他二人还未起身,立马将他俩绑住,用力往后一拖,两人被拖至道旁的树下,绳子的一端也被系在了树干之上。动作一气呵成行云流水,安忆噙着泪当看杂耍。

  “走啊!你想再被绑?”

  “啊?”

  “还是你想踹两脚报仇?那你去,踹了我们就跑。”

  “踹什么踹!你是谁啊?把他们撂这儿有什么用,迟早还会被抓的!”

  显然此时安忆已幡然醒悟,这俩杂役都如此厉害,那“王八”肯定有些本事。

  “你放心跟我姜小爷走吧,边走我边跟你说,人家都看着你呢这位小姐!”说罢,拉起安忆的衣袖转身离去。

  行至溪边,四处已无人烟,安忆喘着粗气,使劲挣脱被死死拽住的衣角,前方之人才下意识回过头来,却并没有放下脚步的意思。

  “别……别……跑,没……人了……”安忆已精疲力尽,见无论自己如何都不能停下脚步,重心向下一蹲,想耍赖皮。

  那人没想到安忆会如此,向前的惯性突然被安忆这向下的重力一拉扯,一个趔趄,险些跌倒,安忆下蹲后仍被拖动着向前,正好撞上,被撞个四仰八叉。

  “你……到底是谁……!我今日……怎……就这么莫名其妙……惹了……这许多人……”倒在地上的安忆完全不想再挣扎,索性伸展开手脚,大字平躺,朝着略微刺眼的阳光大口喘气,什么事都不重要,就这样让我躺着吧,管他谁抓我走都行。

  “来,你起来,前方有一棵树,既可纳凉,也稍能遮蔽,到那儿,我姜小爷与你细说。”

  安忆目光呆滞,摆摆手:“不,就这儿说罢,说得好不好我都不反驳。”

  “行行行,只怕那些人也不会知道我们往哪跑了。”那人走到安忆身前蹲下:

  “你听好了啊,我姜小爷呢,向来瞧不起王家那些走狗,也用不着怕他们。对了,我叫姜升,你唤我小爷就……”

  “打住!你是谁小爷我不管,你救我也别想做我小爷,我大爷爷可不答应!”安忆这时缓过气来,见这小子如此出言不逊想占自己便宜,立马不客气了。“姜……王……咦,这俩姓氏,不……是……吧……”

  “怕了吧!丫头片子,我姜小爷给你改过自新的机会,快……”姜升见安忆似乎知道自己的身份,更是仰头想抖抖肩,没想到又被安忆打断:

  “够了,我今天遇到的都是些什么事呀?你自称姜小爷,还这般不把王家放在眼里,公然救下我,是上合姜家的姜二公子吧,那王家,只怕就是那制盐的王家,我说的没错吧?我今日一次性见了堂庭三大氏族的两大,也是幸事呀。”说罢,安忆蹙了蹙眉,又揉了一下鼻子,知道对方来历,虽不好惹,但就是死了也还算知道死谁手里呀,更加释然了。

  “不过,”安忆缓缓起身,又站起来,打量了姜升一番,继而说道:

  “大爷爷曾说过,姜氏是神农皇一脉,乃我堂庭文运之所在,子孙皆为高洁守礼之人,每每国之大仪都由姜氏主持,为保障不出差错,姜家从上至下,由老及幼,无不以国礼标准行事。那照这么说,这在姜家即是规矩,也早应也是习惯才是呀,你怎么这般不一样?”

  姜升早就耐不住要把话说完,但看着安忆这疑惑来疑惑去的打量和分析,反觉着有趣,手撑着头,等她说完后接了话:

  “没错没错,都没错,分析得都对,小爷我救你也算没救错。”蹲累了,也一屁股坐到了鹅卵石上。

  “你知道的挺多,但都是些陈年芝麻谷子了,看你也不像在街头巷尾混过吧,那些事只怕是听家里什么老头说起来,过时咯过时咯。”

  “我姜氏,确实如你所言,掌国之重仪,但那些,都是我父亲、哥哥们的事儿,他们管不着我。我最怕那些礼节,小时候每天都要在祠堂前叩拜、诵读古礼古训,我实在不喜欢,就常常晕倒啊,大夫来了又查不出我什么病,还总是晕倒,只怕要被父亲责怪,于是就直说我身子弱身子弱,要调养。又以我那时小,不便下药为由,让父亲送我去习武,有强筋骨之效,这下可正中我下怀呀!于是,就出了这么一个厉害又潇洒的我啰!”姜升且说着,朝安忆仰头一笑,那笑容仿佛吸收了烈日所有的光芒,但却只留下明媚。黑亮的眸子,没有一丝杂质般透彻,却又仿佛有什么力量包容下万物,仿佛天地与他并存。

  安忆放下所有防备,俯下身,在一旁也坐了下来:“这么说你不是坏人咯?”

  “你怎么回事,我像图谋不轨之人还是大奸大恶之人?”从安忆语气里听出了她曾经的质疑,哪怕只是曾经,他也立刻收回自己的笑意,露出不满来。

  “你是好人!小女子肤浅,二公子莫怪。”安忆心里头满怀着歉意,却总觉着姜升这情绪来得快颇为有趣。她也不多解释:“我叫安忆,堂庭安氏安槐是我的曾祖父,现如今的安氏由我父亲安远之打理。”

  见安忆自报家门,姜升知道她是放下戒心诚心与他交谈了,便也不再恼,再一听安忆的身份,又笑到:

  “堂庭三大氏族的小辈们今日可有些精彩呀!”说不出是自嘲还是什么,安忆和姜升都笑了起来,刚才的你来我往恩恩怨怨都不作数了。

  “安忆小姐,你怎么就不知道避着些那王老板,他这人在永乐街就是一地霸,没人管又仗着是王家的人,颇为跋扈。”

  “呀!”安忆腾的一下起身,把姜升吓了一跳,“我给忘了,你可知静月山谷下边儿在哪?”

  “怎么就如此一惊一乍?这儿不就是静月山谷下边儿。”姜升顺手一指,“喏,这就是静月溪。”

  安忆朝姜升手指的方向望去,刚才先是虚脱、挣扎,后又顾着和姜升说话,竟未顾上看自己置身于如此美景之中。

  安忆自小虽在外祖父的宠溺下,有平常女儿家不能有的外出闲逛玩乐,但终究不过是在市集之中,且多就是近郊的田间地头,从未见过这般景色。

  静月溪不像名字般静,溪水哗哗啦啦流动着,但因其藏在静月山谷之内,与外间隔绝开来,幽幽山谷里除了溪水冲刷鹅卵石的清脆之声环绕着,偶有几声鸟鸣从谷内传出,与这水流声相和,更显幽远静谧。最妙的是溪里的卵石,这卵石与别处不同,别出的卵石形状各异,颜色各异,有的粗糙有的光滑有的介乎二者之间,这静月溪的卵石,全如暖玉般,洁白无瑕里透着温润,且颗颗都是完美的圆形状,让人不觉怀疑蓄意雕琢为之,但仔细一看又一颗有一颗的光泽,似乎绝然不同。阳光透过溪水投射到玉石般的卵石之上,说不清是太阳投射的光亮,是溪水闪动的光亮,还是卵石里透出来的光亮,柔和得仿佛能将一切融入水中。

  看安忆盯着溪水出神,姜升不明白她为何刚还一阵惊呼现在又如此安静,只好叫住她:

  “安忆小姐。”

  “嗯?”安忆听到叫她,回过神来。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