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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前世记忆 难解情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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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和胡惠茜短暂接触,对胡惠茜有了一些了解,竟然吃惊的发现胡惠茜不谙世事,是个单纯可爱的小姑娘。

可是现在我心里也清楚了,胡惠茜毕竟是个妖物,本领强大,稍有不慎就会为祸一方,如果真那样,我们这里的百姓就糟了殃。

以后村里的哪个人,万一再无意冒犯到这个姑奶奶,弄不好就小命不保。

别说将来,就现在吧,乡亲们对胡惠茜不就是怕的要命吗,对我毕恭毕敬的,还不是因为他们觉得我能和胡惠茜说上话,希望能保自己家平安吗?

别说是乡亲了,就是我,前几天之所以敢带着张二进山,替他找小狐狸求情,还不是因为我当时不太相信世上真的有狐仙这回事。

现在我知道这只小狐狸真的是狐妖,亲口承认村里那些鸡鸭牛羊都是她咬死的,还扔得人家满院子都是,我不是也吓得半死吗?

尽管这个胡惠茜还一口一个恩公的叫着呢,我心里照样打鼓。

再说了,谁知道将来万一我不小心得罪胡惠茜这个小姑奶奶,她要一翻脸,我的小命会不会也要不保啊?

想到这里,我望着眼前这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真的有点不知怎么办才好。

我虽然和胡惠茜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话,可是心里只盼望胡惠茜早点离开我这里。

我甚至想到,把胡惠茜打发走后,就要搬家,远远地离开,也不知道去哪里,反正越远越好。

胡惠茜却一点也没有马上要离开的意思,在我这里,歪着脑袋,东瞧瞧,西看看,瞅什么东西都很好奇。

先是用手抚弄我的琴,发出难听的嗡嗡的声音。

胡惠茜一脸迷茫的对我说道:“我弄出来的声音怎么不好听啊?”

我心里头暗暗的心疼我的琴,我对我的这把旧琴爱得像心肝宝贝一样,听胡惠茜胡乱摆弄我的琴发出的声音,就像百爪挠心一样。

不过我还是耐着性子,陪着笑脸,对胡惠茜说道:“你还没学过音律,所以弹的不好听,这是一点一点练出来的。”

胡惠茜又拿过我的毛笔,蘸上墨汁,在纸上胡乱的涂鸦着,嘴里还高兴的说道:“我平时就看恩公这么写字的,看我写得这么样。”

我连忙把毛笔夺过来,说道:“字不是这么写的,你还没有学过,要一点一点来。”

我最爱这支狼毫笔了,还是朱骞老先生送给我的呢。

那是我在书院一篇文章朱骞老先生看了以后,赞赏不已,一高兴给了我这支狼毫笔。

还有我的宣纸,这才一小会儿的功夫,就被胡惠茜胡乱画满好几张。

这些宣纸都是我一个字一个字抄书挣来的钱买的。我平时写字用的都是十分便宜的毛边纸,宣纸是舍不得用的。都是留着有谁买我的字时,才用宣纸写。

胡惠茜听了我的话,若有所思,忽然对抬头我说道:“恩公,要不你教我弹琴,写字吧。”

什么,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小狐狸精居然要我教她弹琴写字。

我一方面是不敢拒绝,怕她突然翻脸,不知道是什么后果。一方面看胡惠茜一脸纯真的样子,也不忍心拒绝。

我转念一想,看这个胡惠茜本性单纯善良,如果我要是教她读书写字和做人的道理,以免她将来误入歧途,成了为祸一方的妖精。

我这样做也是为周围百姓免除一场劫难,也为胡惠茜减少业障,或许是件好事。

另外,长年我自己一个人在茅屋里读书,身边有个人说说话,倒也不错。

唉,也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本事,教好胡惠茜这个小妖精,只好试一试了。

于是我和颜悦色的对胡惠茜说道:“读书,写字,练琴,枯燥无味,也不知道你能否受得了?”

胡惠茜高兴的说道:“受的了,受的了,只要跟恩公在一起,我什么都受得了。”

通过胡惠茜的讲述我才知道,自打我从村子里搬出来,在山脚下盖了这间茅草屋,胡惠茜就经常来我这里,听我弹琴,看我读书,写字,只是我不知道罢了。

我对妖族修炼也了解一些,这样一来,感觉胡惠茜也没有那么可怕了。

原来由于胡惠茜刚进阶人形不久,还不是很稳定,每隔一段时间后变回原形。

就是我看到的那只比猫大不了多少的浑身雪白的小狐狸,按理说,回到原形,法力全失,应该在安全的地方呆着,等法力恢复再四处走动。

可是胡惠茜已经习惯了看我读书,写字,听我弹琴,再加上她天性好玩,就忍不住又跑到我的茅屋这边,偷偷看我读书,写字,听我弹琴。

那天进山打猎,胡惠茜的原身,就是那只小狐狸,就悄悄的跟在我后面。

我见到的那只兔子就是胡惠茜驱赶,才会撞到树上被我捡到的,还有老鹰掉下来的那只兔子,自然也是胡惠茜捣的鬼。

我说呢,我的运气怎么那样好,从来打猎都是空手而归的我,那天居然不费吹灰之力,就白捡了两只大肥兔子。

当胡惠茜看到我拿着兔子高高兴兴的往回走了,也返身往山里跑,谁料到半路上,在一个山谷里面,一头掉进张二捕捉小兽的笼子里。

胡惠茜急乱蹦乱跳,万万没想到,自已竟然被一个普通的猎户,趁法力全无,将自己捉住,以为自己完了。

更令胡惠茜没想到的是,居然被我用那两只兔子通过交换,把胡惠茜从又张二手里给救了出来了。

有时,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么巧合,真是应了这句话,帮助里别人就是帮助了自己。

所以,人要多行善事,千万不要作恶事,多行善事有福报,我说的都是千真万确的。

自打从这一天开始,我开始教胡惠茜读书,写字,和弹琴。

胡惠茜虽为妖物,但是聪明无比,几乎一点就透,一学就会。

她仅仅用五六个月的时间,就把字识得差不多了,四书五经,《诗经》,《论语》等我的所有藏书几乎都能读下来,惊得我目瞪口呆。

我平时就觉得自己挺聪明,我的那些学友无人和我能比,可以说饱读圣贤之书,这是一贫如洗的我,唯一引以自豪的地方。

可是,即使我这么聪明,就是用五六年也未必能学到像胡惠茜现在这个程度啊。

我开始练字的时候,是颜真卿颜公的字。颜公的字写出来浑厚磅礴,气势恢宏。

胡惠茜也练出一笔好字,颇有柳公权柳公之风。柳公的字,清秀俊逸,飘洒自如。

如果说颜公的字是涛涛奔涌的黄河,那么柳公的字就是涓涓的溪流。我甚至感到我和胡惠茜就是珠联璧合。

胡惠茜对音律也有很高的悟性,几天的功夫,熟悉了宫商角徵羽,可以弹奏简单的曲子了,几个月下来,几乎我能弹曲子的曲子她都能弹了。

我弹琴特点,琴声多体现自然风光,优美秀丽。胡惠茜的音律中,多展示出留恋痴迷,婉转缠绵的情感。

我暗暗的赞叹不已,胡惠茜真的很有天分,他要是男孩子,去朱骞老先生的书院,朱骞老先生肯定会拿她当心肝宝贝。

如果真那样,在朱先生的书院我恐怕会黯然失色了。

在准备科考一年多的时间,都是胡惠茜伴我度过的。

我读书时,胡惠茜就练字,还时不时的回头看看我。偶尔还和我心有灵犀的相视一笑。

我弹琴时,胡惠茜就静静的坐在在我身边,出神的听着。

尽管此时的惠胡茜,她的琴艺和我已经不相上下了,可她仍是在听我弹琴的时候,带着一脸的崇拜。

我借给胡惠茜讲《论语》,《道德经》时,给她讲一些尘世间为人做事的一些道理。

我的目的,借此教会她一些为人处事的道理,叫她不要去害人,不要记恨别人。

当别人无意冒犯时,也要尽可能的原谅别人的无心之过。

对大千世界的一些常识性的风土人情,在我知道的范围之内尽可能的讲给她听。

胡惠茜总是听得津津有味,是懂非懂的对我不停的点头。

胡惠茜来到我这里之后,我这里平添了不少生气。平时和胡惠茜相处,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有时胡惠茜回山里,三天两天不回来,我这里和以前一样了,屋子里只有我一人。

胡惠茜不在,我竟然感觉读书时,注意力老是集中不起来。

说实话,原来我一个人孤单的生活了,早已习惯了冷清。

可是现在,我感觉我离不开她了。书读不下去,就时不时的站在门口,眼睛朝山里不停地张望。

直到胡惠茜带着许多山珍野味从山里回来,我才能又专心致志的读书,写字。

有时我心里莫名的升起一种想法,希望日子永远这样下去,和胡惠茜长相厮守......

时间过得很快,离科考只有两个月了,我和我的学友们奔赴京城赶考,出发时间到了。

这段时间,我自己靠给人抄书攒了一些钱。

另外胡惠茜经常进山带来的山珍野味,我们吃不了的,我带到集市上卖掉,也或多或少的换了一些钱。

赶考的路费也凑了七七八八。我和胡惠茜不止一次也讲了,读书就是为了要有一个好前程。

胡慧茜听了我的话以后,说什么也要和我一起赶考,说她也读书了,也要有好前程。

我好说歹说,告诉她,女人不能参加科考,皇帝不允许的。

胡惠茜瞪着她漂亮的眼睛望着我,问了我无数的为什么,竟然让我一时难以回答。

我费好大的劲才说清楚,然后告诉胡惠茜,说自古以来,没有女子参加科考的先例。

胡惠茜拉着我的手,久久不愿放手,脸上露出依依不舍的神情,噘着嘴对我说道:“皓天哥,如果我不能参加科考,你就要离开我了,我舍不得离开你。”

说起这个皓天哥的称呼,我们还有一场争论,开始胡惠茜叫我恩公,可是接触时间长了,我觉得老是恩公恩公叫着,有点不好意。

胡惠茜就让我叫她姐姐,因为她已经修行三百年了,年龄远大于我。

我不同意,我说她化成人形不过十几年,比我小的多,应该叫我哥哥。就这样,胡惠茜就叫我皓天哥。

我本来是想和胡惠茜道别的,毕竟人妖殊途,我教她读书,识字和一些为人处事的道理,也是为了将来我不在她身边,胡惠茜能够适应红尘中的生活。

我听了胡惠茜对我说出依依不舍的话,我的心一下子热了。

本来我也舍不得胡惠茜的,一年多的相伴,耳鬓厮磨,她早已住进我的心中。

我一下子把违心和她道别的话咽了回去,冲口说出:“我也舍不得离开你,惠茜。”

胡惠茜听了我说的话高兴地跳起来,张开双臂,抱住了我,对我的脸,就亲了一口,说道:“我就是皓天哥的人了,不许你负我。”

说完,胡惠茜幽幽叹了一口气,对我又接着说道:“皓天哥哥,科考后一定回来找我啊。”

自打我认识胡惠茜后,知道她是聪明绝顶,善良敢作敢为的姑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忧郁过。

看着她现在对我难舍难分的样子,我心情也很沉重,我拉住胡惠茜的手说道:“一定的,不管我考没考上,一定会回来的。”

分别时刻,终于到来了,那天金色的阳光静静的照在我茅屋前面的空地上,照在花丛上,把我和胡惠茜的身影拉的老长。

胡惠茜依依不舍的拉着我的手,漂亮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眷恋和温柔。我对胡惠茜也是同样的依依不舍。

说到这里,我要说一说实话,此时,一年多的朝夕相处,这间破旧茅屋留下我美好的回忆。

对于胡惠茜,我同样深深的喜欢上了她,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胡惠茜刚刚进入红尘,对我的喜欢是毫无保留的。在她眼里,我几乎就是此时胡惠茜的全部。

我和胡惠茜不一样,我除了欢胡惠茜之外,还有一件事在我的心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

那就是马上到来的科举考试考,金榜题名几乎是每个读书人最大的理想,我虽然自视清高,但也同样不能免俗。

要知道,我虽然是举人,但是贫寒的家境,又身处乡村,不经过科考京城会试,根本不可能做上官的。

学友伙伴不停的催促,我不得不和他们上路了,胡惠茜没有说让我高中之类的祝福的话,只是和我说了一句:“早点回来,我等着你。”

我和学友伙伴走出老远了,我回头还看见胡惠茜一袭白色长裙的小小身影,站在我那间长满鲜花的茅屋前,看着我。

冉冉升起的朝阳将屋前花丛,我的茅草屋,还有茅草屋前胡惠茜小小的身影,都镀上了一层金黄......

我和学友伙伴们一行数人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赶到了京城。京城是天子脚下,其繁华的程度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

原来一直住在乡下的我算是开了眼界,不知道该看哪里,眼睛应接不暇,觉得看哪里都新鲜。我几乎都忘记我来京城是干什么来了。

京城宽阔笔直的街道,到处都是川流不息的行人,有挑担的,有乘车的,有牵毛驴的,还有骑马的。

眼前到处都是红墙绿瓦,突兀横出的飞檐。街道的两边房屋星罗棋布,都是酒肆,茶馆,当铺,作坊,绸缎庄。

这些商铺间的空地上,还有许多顶着烈日叫卖的小商贩。

我和学友们边走边打听,京城太大了,几乎走了一整天,直到天快黑了,才走到考试院附近,找个便宜一点的客栈住下。

考试院附近的客栈几乎住满了全国各地前来赶考的举子。

我躺在客栈的床上,有点睡不着觉了,繁华的京城对我冲击太大了,我第一次感觉到,平时生活在高山脚下的茅草屋是多么冷清,多么寒酸啊。

我多么希望自己能永远的生活在京城这里,我心里不知不觉发生了变化。

我又看到,全国各地前来赶考的举子,没有一万,恐怕也得好几千,我和学友几个人顷刻间淹没在这人山人海里。

我们县成百上千的读书人,就我们几个都是经过州县院试,省府乡试,过五关斩六将冲出来的精英,平时对学问相当自负的。

现在看到,来自全国各地和我们一样的举人,对这次会试的信心一下子丧失大半。

我感觉要在这么多应考举子当中脱颖而出,真是难上加难。在京参科考的,哪个不是精英。

怪不得有许多家资巨富的举子,利用考前这几天,带着厚礼,忙着拜访出身于自己家乡在京城做官的大员。

要是能攀上亲戚最好,实在攀不上亲戚,提前认个门生也行。都是十年寒窗苦,都想要个好前程。

我虽然看不上这些人,但看着这些跑关系的人也十分眼热。

考试的时间到了,那天一个负责这次会试的主考官,身后站着几名同考官,还不少跨刀拿枪的卫兵伴随。

一身官袍主考官的庄严宣布了考试规则,严厉说明考试不得违规,否则严惩。

考试的举子被分到各个考场。就是一道长廊,两边像鸽子笼一样的独立的单人小房间,靠长廊一侧是敞开的,只能放下一张桌子,上面事先摆好了笔墨纸砚和写好考试题目的试卷。

考试一共分三场举行的,第一场无非是四书五经的内容,我是熟记于胸的,所以答起来毫不费力。

几个考官大人在长廊里走来走去,监督两边“鸽子笼”里的来考生。

我亲眼看到有的考生舞弊,被主考官叫挎着腰刀的如狼似虎的卫兵给押出了考场。

第二场是三天后举行的,考的内容之一是恰好是那日我在书院朱骞老先生让我回答的那道题,【到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亦时】,就这句话的理解写一篇文章。

同时还有以制,诏,诰,表为文体所写文章的内容,对我来讲也不是难事。

第三场又是过了三天,考试的内容是经,史,《策问》方面的内容。对于会试这三场考试,最有难度的是第三场。

第一场用我们现代人的话来说就是考基础知识的部分,既然能来参见会试,都是各省经过院试,乡试选拔出来的,可以说是读书人中的精英,难不倒这些人。

第二场是为官的理论基础,是要联系社会实际的,考察读书人头脑的,是否适合为官,会淘汰一部分读死书的书呆子。

第三场,也是最有难度的一场,理论几乎上升到治国安邦之道,要谈古论今。

这场是考察做官究竟有多大的潜力,涉及到能有多远的仕途,能否进入下一步的殿试。

三场考下来,剩下的就是惴惴不安的我等待月底发榜了。

这几天,惊叹于京城的繁华,忙于考试的紧张,我几乎都忘记在我的那间茅草屋里苦苦等待的胡惠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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