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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妖族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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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拾好了几个人的行程装备之后,任逍遥与阿火一致决定将叶佳与珍妮留在秦家。原因有二,一是这一次出去,尚且不知道这几个菜鸟会遇上一些什么幺蛾子,带上两个女生并不方便;二是秦家呆着,可以等闭关中的磷火与萧枫出来,到时候将所有事情告诉他们,而且秦家经过高手的加持,可以算得上是最安全的领域了。

珍妮与叶佳就这样被留在了秦家,阿火与叶佳相视一望,叶佳似乎想说些什么,但却又不知道说些什么,只是些微尴尬的说了一句:“早点回来。”

而珍妮的暴躁脾气可不一样,在被任逍遥擅自决定将自己留下的时候,她就像一头刚刚从动物园里放出来的母狮子一样,朝着任逍遥的方向飞扑了过去,伸手拧住了任逍遥的耳朵:“你居然敢不带上我?啊?没我你们能行?”

叶行风看着珍妮不断的利用隐身术对任逍遥进行攻击,而任逍遥一脸无奈时,终于出手拉住了珍妮,说道:“喂,别闹了。你看着萧枫,我不想他出事。”

珍妮的手被叶行风拉着,一张俊俏的脸上飞起了一片红云:“他是我表哥!我自然知道!你们两个基佬……”

当然,珍妮的最后一句是含含糊糊的说在嘴巴里的,不管叶行风有没有听到。

叶行风笑了一下,低头看着矮了他一个头的珍妮,从他的视线往下看,可以看到珍妮红起来的脸蛋,皎洁的双眼里似乎在说着一些什么。叶行风不是第一天认识珍妮。

回想起来,似乎是在萧枫自己一个人开始生活的时候,他就认识珍妮了吧,那时候的珍妮还很小,但是却万分霸道,总是像个小公主一样,站在自己跟萧枫面前,颐气指使的让他们两个人为她做一些事情。

而那个时候,自己和萧枫也是将她当成自己的亲妹妹一样,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要留一份给她。一直到珍妮家搬走到了另一个地方。而萧枫自己一个搬回了原来的萧家。叶行风之后就很少再见珍妮。

直到前段时间,珍妮突然转学过来跟萧枫同住。

叶行风对珍妮的感情,似乎也是在那段时间开始,慢慢的变了一种味道。他喜欢这个朝气十足的少女,每天使出各种小点子来对付自己,她给他带来了一种叫做快乐的东西。

叶行风看着珍妮的眼睛眨了一下,也不知道珍妮想干些什么,只是轻轻的说了一句:“等我回来。”

珍妮的眼眶顿时红了起来,跟萧枫比起来,叶行风更像是自己的大哥一样,尽管她每次都想出一些鬼灵精怪的点子来对付他,但是一听到叶行风这样正经的说这些话,她也清楚,此次一去,非同小可了。

“早点回来。”珍妮轻轻的说,她甚至是没注意到自己的声音已经开始哽咽起来了。

叶行风朝阿火和任逍遥点了一下头,于是五个人便连夜赶向了鸦群所过的东北方向。

刚刚走出了秦家的那座大山,秦翎便给五个人一人一台特殊配置的手机,方便联系使用。但是这个做法被任逍遥视作鸡肋,任逍遥直接给出了一句:“妖能够屏蔽掉人类的信号,你这玩意儿真的遇上了不顶用。”

但是他仍然还是愉快的收下了秦翎给的手机,按他的说法就是,等到时候出来了拿去市场上二手卖掉肯定也能值不少钱。

叶行风默默的收下了手机,他看了一眼阿火,阿火的脸色虽然很难看,但是却又透着一股子的刚毅,对于他来说,兄弟的亲人便是自己的亲人。自从他跟秦翎混在一起后,他便将秦翎跟林永晴看成了自己的异姓兄弟,兄弟的事就是自己的事。

但是一想到此次前往的,将会是自己从来没有面对的敌人,可以这么说,是一种他从来就没有见过的种族,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几分的胜算。

但是他想活下去,这种感觉不会错,他想活下去,他想再看到那张等着他回去的美丽的脸庞。

在任逍遥的引导下,一行人在下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先上网查清楚了东北方向具体是个什么地方,根据地图的显示,在秦翎家东北方位的地方,距离秦翎家有两百公里的地方,应该是一片名为雾谷的山谷,这座山谷在五年前每年都会一批人前来探险,一直到了五年前,探险队渐渐的远离了这里,原因是五年前,这座山谷突然出现了漫山的白雾。

任逍遥思索了一下:“白雾只是官方的说法,在我看来,这些白雾很有可能是妖怪施放出来的瘴气,而山谷里,应该发生过一些命案,所以,官方才禁止了探险队的进出。”

任逍遥的说法得到了一致的赞同,而秦翎也默默的从包里拿出了一个防毒面具,叶行风惊讶的朝着秦翎看去,结结巴巴的问道:“这个……这……我们也有吗?”

秦翎点了点头,收起防毒面具,然后继续将网上对于这片山谷的资料念出来:“看这篇帖子,貌似是当地人对山谷的描述,好像是说自从五年前开始,这座山谷就经常有打量的黑鸦出现,被当地人视为不详之物,当地人觉得这是上天对他们开山行为的惩罚,生怕上天怪罪于他们,所以已经有一部分人搬走了。现在在山谷边上的村庄虽然仍然存在,但是居住的人员却非常少,几乎都是一些不肯离开家乡生活的老人家。”

叶行风咬了咬牙,骂了一声:“这该死的畜生,让多少人背井离乡。让我看见了,非把这妖怪冻成冰雕,放到冰雕馆里人人唾骂不可!”

这话倒是说到了每一个人的心坎了,连一向喜欢吐槽叶行风的任逍遥,也都一句话没说。

五个人默默的租了一辆车,秦翎与林永晴都已经考了驾照,便由他们俩人当司机,朝着东北的这个雾谷进军。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了三个小时之后,他们便来到了接近雾谷的地方。

休息了一下,第二天的时候,秦翎直接买了一个停车位,将车停好之后,便带着五个人来到了当地秦氏经营的酒店,开了几间总统套房之后,几个人就四处打听关于雾谷与鸦群的消息。

按照任逍遥的说法,这么大的鸦群每天在空中持续飞翔两百多公里,肯定会有目击者,如果目击者看到的鸦群方向是雾谷没错,那么他们就可以向雾谷进军,如果不是雾谷,也可以再行商议,再做打算。

然而这不问不知道,一问下去,所有人给出的回答几乎都是一样的,什么鸦群,什么雾谷,压根就没有人知道这些东西。

秦翎打开网上说说的帖子,当地人却都只是摇摇头,表示是好事者编出来的故事罢了,有几个还看出了他们五个人都是学生的样子,还劝说他们学生应该以读书为主要任务,早点回学校,不要搞这些有的没的。

一直到黄昏时刻,五个人拖着一身的疲惫回到了酒店,交换了今天打听来的情报,任逍遥不禁皱了皱眉头:“不对啊,按理说,这么大的鸦群飞过,怎么可能会没有人注意到?”

一旁的阿火思索了一下,疑惑的说道:“难道……只有我们看得到?我们,毕竟跟一般的普通人不一样。”

任逍遥没有回答,秦翎见大家的士气低落,只是叫来了酒店的经理,让他送晚餐上来,酒店经理出去后很快就带着食物回来,这时秦翎不经意的提到:“说实在的,我们家这么多产业,我还真是第一次过来这里。”

酒店经理陪着笑,面对着眼前这个秦氏企业的太子爷,巴结的说道:“可不是嘛,我们这边离总部还是有段距离的,不过我们这边的业绩也是很不错的,前几天从总部过来的几个员工也这么说呢!”

“哦?前几天家里有让人过来了?”秦翎听着酒店经理所说的,说实在话,酒店经理的巴结一点兴趣都没有,只是敷衍的问了一下。

酒店经理一看太子爷发话了,便滔滔不绝的说道:“可不是,不过他们几个人看上去好像有什么事要做一样,匆匆忙忙的就走了,车也不要了,一点儿不像是来考察业绩的。都快小半个月了,他们的车这会儿还停在车库里呢!”

酒店经理的话音刚落,就看到五个人十双眼睛紧紧的盯着他,这时,窗户外面的阳光越来越暗,暗到伸手不见五指,任逍遥伸手打开了房间里的灯,却发现了窗外有着令人头皮发麻的一幕。

一大群的乌鸦,在窗外盯着他们,光线正是被他们遮挡住了,这群乌鸦非常安静,一点声音都没有,却让人产生心悸的感觉。

过了一会儿,鸦群又纷纷撤退了,天空中依然那么干净,仿佛什么都没有过一样。

“你们……怎么了?”酒店经理看着任逍遥突然开了灯,而五个人盯着窗外却什么都不说,不禁开口问道。

秦翎回过头来,问道:“你什么都没看见吗?”

酒店经理摇了摇头,过了一会儿,似乎是想起什么一样:“那天,那几个人过来的时候,也跟你们做过一样的动作。”

阿火低头沉思了一下,双手倚在窗台上,朝天空中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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