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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十步杀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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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楼之下,阿彪磕头如捣蒜,哀嚎道:

  “神仙大老爷,求求您开进口,赦免我们这些奴隶吧……”

  信天游心里嘿嘿一乐,暗道,别看这货样子粗鲁,演技却杠杠滴,难怪受到了黄堂的赏识。

  面无表情,传音入密:

  “阿彪同志,城堡里空虚了,外围的军队即将被我赶去几百里远。你马上招呼大伙进来,吃好喝好,收集金银、衣裳、粮食、医药、马车……可是,不要烧杀哄抢。下午,周荣指挥长会与你联系,听从他的命令。记住,所有人在明天上午,必须离开山阴堡。”

  奴隶不逃,那才是傻子,不正常。等一下个领主产生,他们不是被杀,就是重新做回奴隶。

  而道门,历来不管这些小事。

  如何装作四散逃跑,又偷偷转道东去呼延堡,沿途呼应警戒,隐藏行迹……等等等,就交给同志们处理了。绿色通道已经打通,十几天内的遗落之地又是真空地带,难度不会太大。

  不过,周荣等骨干还不能全部走光,得留下大部分人联络同志,寻找遗属,发动群众。

  明天下午,宋长镜将聚集残余的翻动力量,收复山阴堡,树立傀儡领主。鲁长元那个方儿子好像就不错,被晶龙吓死的人里没有他。

  宋长镜正好借光明使者与众领主被杀为由头,安顿地方为由,待凌霄大会结束了才赶往桃都汇报。

  一可以拖延十天时间,二是使者全领命走了,道门调整方针将相当麻烦,三制造了后期的调查难度。

  作为临时计划,不算完美,但堪称一石三鸟。

  外人听不到传音入密,只见到白袍书生懒得搭理死乞白赖、苦苦哀求哀求的奴隶。一声呼啸,冲天而起。在空中滑翔了一百多米远后,落到了屋脊上,再次前掠,犹如电闪。

  自从踏入“杀神巅峰”之后,信天游对万有引力的感应愈发清晰。身躯的质量并没有减少,却能够调节受力程度了,可轻盈,可沉重。在借力纵跃的情况下,看上去像御空飞翔。

  他拐了一个弯,折向左岸。

  既然河面上架了桥,就不必再表演乘风破浪了。

  首先要驱赶的,是镇外那一批惊魂不定的皂役。这帮鸟人没能力参与抢夺领主宝座,可卡住了向东的道路,对奴市里刚刚被拯救出来的群众是一个巨大威胁。何况自己正巧顺路,传音入密给周荣与宋长镜,部署下一阶段的行动。

  原野上,三五成群的皂役不由自主靠拢聚集了。黑压压一片,足有两三百。如同屠宰场里,不知道呆会儿要油爆还是红烧的小鹌鹑,瑟瑟发抖。

  东边,一阵朗吟之声传来,却见不到人。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声音清亮,如明月清风,皎洁平和。继而险峰突起,大江波澜壮阔,金戈铁马,剑气纵横。最后只余空谷足音,久久不散,袅袅而逝。

  皂役基本上由混混地痞构成,斗大的字不认识一个,根本体会不了李白《侠客行》的幽微意境和豪迈之情。不过,“十步杀一人”却是一句大白话,任谁都听得懂。而声音里更是透出一股肃杀严厉,令人心底直冒寒气。

  诗句念完,一袭白袍出现在原野的边沿。一声断喝,犹如平地炸响了焦雷。

  “呔,给爷爷滚去五百里外,否则杀无赦!”

  皂役们炸群了,撒丫子就跑。

  信天游见还有几十个人迟疑,屈指一探。

  芝麻大一粒炎精爆炸,蘑菇云嗖嗖嗖直蹿天空。巨响震得大地颤抖,瓦舍嗡鸣。

  三分钟后,原野清洁光溜。

  人群急急似漏网之鱼,朝西边逃去。

  五百里外,是遗落之地的核心,早先太阳城的位置。沿途领主多如牛毛,可不是啥善男信女。

  那也顾不得了,总比横死当场强。

  ……

  信天游用两天时间,岂止驱赶了山阴堡的三千精兵疾奔两百里。还连破五堡,逼迫近万兵丁在太阳平原上溃散开花。

  李白的诗歌沉寂了万年之后,在鸟不生蛋的遗落之地横空出世,获粉无数。尤其“十步杀一人“那句家喻户晓,闻者无不仓惶色变。

  甚至还有人吹牛,脸红脖子粗地争辩,与有荣焉。

  ”……直娘贼,老子那天就在现场,溜得快才捡回了一条命。哪里是‘十步杀一人’,明明是‘一步杀十人’……“

  邪修白袍杀神的风头,一时无两,可止小儿夜啼。

  信天游却不继续朝太阳城的遗址挺进了,也不折向西南方的香格里拉,以免将混乱带去那边。

  拐向正北,预备伪装走俞关出遗落之地,进入甘国的假象。

  一口气再破六堡,大肆掠抢。并非贪图那点陈芝麻烂谷子的财物,而是要故意留给道门以追凶的线索。

  时间紧,他也不磨叽了。偃旗息鼓,埋头赶路。

  第三天中午,俞镇最豪华的酒楼,走入了一位白袍书生。

  混乱消息传到这里,至少需要五天。除非使用道门信香,否则,任何探子骑马都跑不过信天游。

  一名店小二点头哈腰迎上前,见对方衣饰平常,没有行礼,没有仆童。不由得撇了撇嘴,不阴不阳道:

  “客官,咱们这儿可没有俞州拉面。“

  书生嘿嘿一乐,道:

  “立刻给爷爷摆十桌酒席,挑最贵最好的上。“

  小二呆住了,结结巴巴道:

  “客,客官,本店的一桌上等酒菜需五十两银子。您既然请了这么多客人,少不了乐工弹曲,粉头凑兴。每桌加五两,总计五百五十两……”

  说完,眼珠子滴溜溜直往对方身上睃,看哪疙瘩能藏这么多银子。

  书生笑骂:

  “你这厮,不伶不俐,无非怕爷爷吃白食。乐工粉头不要,饭菜得足,酒得好……看好了,爷爷先把钱付了。”

  言毕掀开外袍,从腰间系住的小锦囊里掏出一枚硕大金锭,递了过去。

  五十两,以金子的高密度也比拳头大。黄澄澄一大团,亮瞎了大堂内所有食客的眼睛。均停箸不言,肃然起敬。

  这么大一锭金元宝,固然吓人。更吓人的是,那书生竟然不怕财宝露白。要知道这里可是法外之地,一两银子都可能引发血案。

  角落里,一胖一瘦两位商人模样者对视了一眼,传音入密。

  “一个雏儿,境界不过凝罡。可能是甘国某世家的弟子,刚刚踏入遗落之地历练。”

  “嗯,奇怪……那个鸭子戏水荷包,明显装不下这么大一锭金子。俺注意看了的,金子掏出后,荷包也没见瘪下去。”

  “肯定是储物锦囊了,尽管比不了空间法器,也能装不少东西,值万两黄金。”

  “这雏儿像是才来这里,人生地不熟,准备宴请些什么人?”

  “切,兴许结交了一帮狐朋狗友,充冤大头显摆罢了。管他的,宰了这头肥羊,咱们远走高飞。”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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