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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又多一条小尾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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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安小镇隶属于朱雀镇,虽然只有巴掌大一块地方,可大概是因为颇得上天庇护,也或许是名字取得特别好,倒是个民风淳朴又宜居的好地方。

  因为地方很小,小镇上的人往上数几代拐个弯都是亲戚,寻常都十分和睦。

  朱家这一代的少爷宇珩最是喜欢和安小镇,打能记事起,他每年至少都会到和安小镇两次。

  从小到大,他都喜欢和安小镇与朱雀镇截然不同的生活气息。

  朱雀镇地方大了些,人与人之间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合作互利的关系,哪怕往上多数几代,其实大家也是亲戚,这也不妨碍他们之间的关系可以用金钱或者利益来衡量。

  哪怕是朱雀镇的最高管理者朱家,为了维护自己在朱雀镇的管理,也需要拉拢一些人结成新的利益团体,这一次是文家。

  朱宇珩不是很喜欢文青兰,或者直白一点说,很不喜欢文青兰。

  虽然祖母、父母亲一直都说文青兰长得雪润玲珑,从小便显示出绝世美人的潜质,可朱宇珩就是不喜欢她。

  也许是因为第一次见文青兰的时候,她没来得及掩饰对自己的嘲笑,嗯......母亲说那不叫嘲笑,那是文家大小姐表达喜悦的一种方式,可自己就是不喜欢。

  谁会喜欢第一次见面就掩面嘲笑自己的人啊,哪怕对方是个雪雕玉琢的美娃娃,可朱宇珩也是个俊俏的小子啊。

  既然相貌上双方不相上下,家世也是各有千秋,那文青兰留给朱宇珩的第一印象便只剩下对自己的嘲笑了。

  母亲说,文青兰很好,身为文家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大小姐,她既能吃苦又识得大体,虽然私底下有一些女儿家家的小脾气,但总的来说倒是朱家最合适不过的儿媳妇儿了。

  没错,第一次让朱宇珩很不愉快的见面后,朱文两家便为两个雪娃娃定下了秦晋之好。

  原本朱宇珩只是一般地不喜她,自从母亲告诉自己,将来文青兰是要陪自己一辈子的人,要好好跟她相处以后,小小年纪的朱宇珩更不高兴了。

  因为文青兰的那些女儿家家的小脾气,全都放到了朱宇珩的身上。

  别人看着她,要不就是文家最出类拔萃的女儿、要么是朱家未来的少奶奶、要么是最雪润可爱娇俏可人的青兰小姐,总之只要不是时时跟她在一起,文青兰的小脾气倒是可以忍受的,反正也就那么一下。

  可朱宇珩忍不了,本来就不喜欢她,每次见面她都拿着朱家未来少奶奶的派头,指使朱宇珩干这干那。

  其实光是干这干那的,朱宇珩倒也没什么意见的,毕竟从小父母对他的评价便是性格温润的好孩子,对女孩子更是比一般人都能忍让些的。

  可文青兰真不是一般人,她对朱宇珩表达喜爱的方式一直坚持不变,从嘲笑到各种挑剔,每一次都能从她嘴里听到新的挑剔词。

  比如嫌弃朱宇珩性格太过温吞,不够杀伐决绝。

  可朱宇珩不明白,便是以后我接管朱雀镇,我要杀伐决绝来做什么呢?有什么事不能预先设定好了规矩,让大家好好遵守便是呢?

  比如说觉得朱宇珩练武不够刻苦努力,一看将来就不会是绝世高手。

  朱宇珩依然不明白,自己身为朱雀镇未来的掌权人,为什么要以一个武林高手为目标?总不能你文家大小姐喜欢舞刀弄枪我就跟着你舞刀弄枪啊?

  比如说嫌弃朱宇珩爱摆弄瓶瓶罐罐的爱好,说这是不务正业。

  朱宇珩不明白,朱雀镇人人都安居乐业的,正业到底是什么呢?难道就不能大家好好过日子吗?

  ......

  凡此种种,真是难为她了,每一次见面都能挑出朱宇珩一个她嫌弃的地方,还不重样。

  初时朱宇珩也会跟母亲提一两句,可母亲总说,文青兰是为了朱宇珩好,她这才是识大体好媳妇儿该有的模样。

  等文青兰真正过门以后,倒是可以考虑将事务移交给她管理。

  至于朱宇珩,反正他性子温润,也不爱在这些事情上操心,那便专心在他喜欢的研制火石之类的玩意上吧。

  这一点上,母亲和文青兰倒是有共通之处,文青兰觉得朱宇珩爱摆弄瓶瓶罐罐是不务正业,母亲认为他钻研火石之类的叫小玩意儿。

  再说得一两次,朱宇珩渐渐明白也接受了母亲给他安排的未来,反正文青兰一定是朱家未来的儿媳妇了,若是喜欢呢,便好好跟她相处着。

  实在不喜欢呢......那便自己研制火石去好了。

  母亲知道朱宇珩从小便喜欢去和安小镇,更知道他喜欢和安小镇的原因是那里的人情味更浓重。

  生得这么一个重情重义的孩子,母亲也很头痛。

  大概是从小便知道自己孩子性子过于温润,父母特意在许多合作的人家里挑了文家,就是看中文家大小姐这刁钻任性却又十分霸气的性格。

  太适合给朱宇珩做当家主母了。

  再大一些,文青兰身上的霸道性子收敛了些,倒不是她察觉出朱宇珩不喜欢霸道的女子,也不是认为到了一定年纪的女子,该学会温婉些。

  没有,统统没有,她实实在在地更霸道了,不过因为朱文两家都拿她当未来的朱雀镇掌权人培养,她明面上的霸道渐渐转成了她特别推崇的杀伐决绝。

  而朱宇珩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与她相处中,也渐渐变得沉默寡言了,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沉默寡言。

  如果朱宇珩长大后能改掉他没事就去和安小镇溜达的这个习惯,如果他没有遇到女扮男装的昭昭,如果他们不曾有接下来的故事,原本他该按照父母给他安排好的人生道路,平平淡淡地过完这一生,朱家大权由文青兰传到下一代朱家人手里。

  可是,命运有时候就是这样不讲道理地给人开了个玩笑,让朱家父母十数年的精心安排反倒成了毁灭朱家的一道催命符。

  这一日朱宇珩又被文青兰不轻不重地说了两句。

  其实这些年来,文青兰也渐渐知道朱宇珩心底的想法,也知道自己改变不了看似性子温软实则内心坚定的朱宇珩,也很少训朱宇珩了。

  对,在朱宇珩的心里,文青兰每次都是训自己,就像训个不懂事的孩子一般。

  文青兰越来越优秀了,已经开始着手替父母处理一些镇上的公事了。

  也许就是因为如此,文青兰才对朱宇珩又开始上心了。

  即使她心中知道朱宇珩已经不太可能变得强势起来,也还是忍不住偶尔流露出一点期盼之意。

  这一日她说的那两句话是,“宇珩,这么大的人了,也该知道体谅一下爹娘,你日日这般无所事事地游荡,文不成武不就,你将来能做什么?过了今年,咱们也该要成亲了,你若是这样,我真的很担心我们的日子啊。”

  这话单独看没错,可朱宇珩十分不喜。

  什么叫能做什么?难道我研制的那些新鲜材料你都没看吗?我所擅长的在这里,又不是人人都要做领袖做掌权人的啊。

  可他什么都没说,这十来年他已经习惯了文青兰对他各种嫌弃数落,即使两个人都知道彼此是要陪伴一生的人,可谁都没有意识到两个人的相处模式是很成问题的。

  朱宇珩听了这两句话,心里郁闷得很,一郁闷便信步溜达到和安小镇来了。

  和安小镇真是个神奇的地方啊,不管自己再如何不开心,只需要在桥头坐一会儿,看看人来人往,心情立刻就平静下来了。

  比如现在,依然坐在桥头,看着人来人往的街头繁荣景象,朱宇珩心中平静又温暖。

  他喜欢和安小镇,和安小镇上的人总是给他一种真实的生命力,他们活得像真正的人。

  你看,那边走来的那一对儿小情侣,一看就知道他们是一对儿小情侣,眼睛里都有爱啊。

  大姑娘看上了小摊上的一支珠花簪子,其实那珠花簪子挺粗糙的,可大姑娘看着就喜欢得不得了,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了。

  小伙子一看大姑娘这眼神,掏空了身上的口袋非要给她买下来。

  大姑娘眼里明明爱得不行,却阻止小伙子给她买。

  两个人推搡了一阵,小伙子还是给大姑娘买下了,笑盈盈地将簪子戴在大姑娘头上。

  再看这边,小孩子非要吃那糖葫芦,他爹爹大概是忙着开工,没空给他买。

  小孩子居然就地一滚躺在地上装死了,气得他爹爹拎了扁担想揍他。

  可到底没揍成,卖糖葫芦的大爷看了一会儿戏,咧着嘴笑了半天,拦住了他爹的扁担,抱起小孩儿让他挑了一串糖葫芦。

  他爹长叹一声,只能从筐子里掏了个大南瓜送给大爷。

  朱宇珩想笑,若自己是这爹爹,也会想揍这孩子的吧,这么大一个南瓜,换一串糖葫芦,多亏啊。

  再看这边......咦,这个人......这个人看着好脸生啊,他不是和安镇的人。

  不对不对,不是他,是她。

  和安镇上都是要忙活路的人,穿得都相当朴素,哪里会有人穿了一身如此亮眼的白衫啊。

  这个女扮男装的小公子,虽然看起来是个公子哥儿的模样,可看看她脸上的表情、看看她走路的模样、看看她眼中的惊讶神色,第一次来和安镇吗?

  应该是第一次来,连糖葫芦都没见过吗?

  看样子是没见过,一个女孩子,虽然长得不胖,居然站在街上连吃了三串糖葫芦,她怎么保持这么苗条的?

  嗯,身上的白衫看起来倒是好布料好手艺,出手也相当大方,三串糖葫芦居然掏了一锭银子。

  她没用过银子吧?居然不知道一锭银子能够将和安镇现在所有出摊的摊贩所有东西都买了......

  哦,不,她知道,她只是不知道银子是要掰碎了用的。

  糖葫芦爷爷真可爱,借了旁边布料店老板的剪子将一锭银子给剪开了,这是在教她使用银钱吗?

  这姑娘真是个不讲究的,白衫上都沾了好些糖葫芦碎,也不知道拍一拍,还笑得那么开心。

  虽然这姑娘长得不好看......没办法,朱宇珩心里暗暗比较一下,这姑娘穿男装是对的,她的脸不太适合穿女装的,好大又扁平。

  咦,不对不对,这姑娘笑起来......好可爱啊。

  吃了三串糖葫芦了,居然守着臭豆腐摊摊流口水。

  她从来没吃过臭豆腐吗?闻起来这么臭,她都能下得了嘴?

  真的吃了真的吃了,好吧,她吃过的,看她满脸欣喜的样子,她喜欢臭豆腐。

  这次她也吃了三块臭豆腐,真是个胃口好的姑娘啊,这条街她还能继续吃下去吧啊?

  咦,这姑娘也太不讲究了,白衫啊,吃东西注意点啊。

  嗯,这一次她知道用碎银子了,还回头对糖葫芦爷爷道谢了?

  布料店老板站在门口,笑嘻嘻地指着前面的和安小吃,糖不甩。

  这姑娘是个来者不拒的,三串糖葫芦、三块臭豆腐,这会儿又跳到糖不甩的摊前了。

  朱宇珩眼睛紧跟着白衫姑娘走,果然,到了糖不甩这里,她又吃了三大块。

  姑娘啊,你这么能吃,你爹娘知道吗?

  瞧你这年纪,也是该到谈婚论嫁的时候了,这么吃下去,若是吃得胖胖的......

  算了,这么可爱的女孩子,胖胖的会更可爱吧。

  姑娘啊,你怎么这么不长心呢,吃饱了还拍肚子......你是个大姑娘啊,你看看旁边的大姑娘,有没有你这样的?

  朱宇珩已经看出来了,和安镇的人也都知道这白衫小公子实际上是个姑娘,但和安小镇的人十分友善热情,也知道这姑娘是第一次来和安镇,居然指了一条街的小吃给她解释呢。

  这是想撑死这姑娘吗?

  白衫姑娘从糖不甩吃了过去,下一个目标应该是......我的天啊,姑娘啊,你胃口太好了。

  姑娘的目标油炸糯米糕离朱宇珩有些距离了,从他坐的桥头并不是看得很清楚了,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又吃三个。

  朱宇珩不由自主地跳了起来,不由自主地跟着姑娘走到了油炸糯米糕摊前。

  松了口气,她没吃三个,只是很好奇地跟着摊主在学习怎么将一小团糯米炸成脸那么大。

  一边炸一边惊叹,“哎哟,真是一门神奇的技术啊,太了不起了。”

  她手忙脚乱狼狈不堪的模样让旁边的朱宇珩看得笑出了声,“姑娘......这位公子,你这么弄,自然炸不好的。”

  朱宇珩本就是个温暖和煦的人,这会儿他心情极好,说话的声音温柔得像要滴得出水来,任谁听了都觉得很舒服。

  白衫姑娘一偏头,愣住了,这位公子长得好生俊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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