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家族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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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依旧在哗啦啦下着,嘈杂的声响将萧家环绕,像是酝酿着一场无法无天的兵变。天更暗了,往黑夜前行,在一步一步推翻人们心中架构起的坚固思想。

“白金圣鹿棍是八大神器之一,兼具白金的决断力量与圣鹿的神圣之力,可以称作万中无一、绝世无双……”任逍遥试图用更贴切的措词来形容这把一米长的木棍,但是挤破脑袋也只是说出了“反正意思就是世上仅此一把”。

其时,叶行风、萧枫和珍妮三个人已经团坐在沙发上,像一群受教的孩子。叶行风举手,用自己的语言向任逍遥确认道:“也就是说,这把木棍很珍贵咯?”

“岂止是珍贵!它……具有无穷的力量!”任逍遥忙不迭指正,仿佛“珍贵”这个词侮辱了他。

“那……这本书呢?”叶行风将桌上的黑皮书抱起,又翻了几页,眉头突然拧成了几块,接着合上它,抬头看向任逍遥。

这本书,现在看到的内容竟然和刚才看到的不一样!虽然同样是看不懂的涂鸦,但是形状布局明显区别于之前。之前第一页上没有任何图案,而现在,第一页则出现了三四个奇怪的图形,那感觉就仿佛……

“它的内容能随着时间的改变而改变,它精准地记载了另一个世界每时每刻发生的事情,可以认为是千里眼、顺风耳,或者它就是上帝的视角,能洞察所有。”任逍遥看出了叶行风的表情含义,继续说道:“甚至,这本书还具有召唤的能力。在人间界,我们都习惯叫它‘魔法书’,而在另一个世界,它有一个自己的名字——生命手册。”

“它的内容全部由魔文和心理镜像图形组成。不论在哪个世界,只有一个家族的人才有阅读的禀赋,被神赋予了阅读这本书的资格。”

“家族?哪个家族?”叶行风挠挠头,将黑皮书放回桌上。

“萧家。”任逍遥说。

窗外闪了一下,接着一声巨响,雷声震耳欲聋,让人怀疑这个雷是打在自己身上。萧枫原本是懒懒地躺在沙发上,此时一下子坐了起来,觉察到客厅里面所有人都盯着他看。

“这么说……是……我家?”他指着自己的鼻子。

任逍遥突然也陷入了沉思,看着萧枫的样子犹如在打量某个模特身材到底标不标准,脸蛋好不好,胸部大不大,是否具有翘臀和长腿。最终他得出的结论是:似乎并不太合格。

“说实话,你不像。”任逍遥说,“萧家人世世代代守护着魔法书,靠着一把白金圣鹿棍驱逐一切邪恶,这个传言和此时的情况正相符。然而,不相符的是你这个人……”

“我?”萧枫依旧指着鼻子。

“你。”任逍遥点点头,抓起白金圣鹿棍,递给萧枫,问道:“你懂得使用它吗?”

“擀面用的?”萧枫笑着,嘴贱了一下。

任逍遥将手中的白金圣鹿棍放回桌上,恭恭敬敬地和黑皮书摆在一起,同时说道:“你看,这么重要的东西,如果你真的作为萧家的后人,怎么会一无所知?你的父母怎么放心将守护魔法书的大任交给你?这不是很说不通么?”

对啊!难道我……并不是萧家人?爸妈带着哥,远走高飞,因为哥才是他们亲生的,而我……只不过……是个外人?

窗外又有一道闪电打下,暴雨似乎下得更大了,带着盛夏特有的凶猛,末日一般。

萧枫还处在自己的沉思中,突然发觉有东西在敲他胳膊,侧头一看,是表妹珍妮拿着翻开的黑皮书,递到他眼前。

这本从阁楼中取出后萧枫一次也没看过的黑皮书,他原本以为会是父母留给他的信件或者是相册,是有关于他家庭的记忆,所以始终无法鼓起勇气去阅读,但是此时才发现,这本书只不过是世界的产物,是区别于他的东西。

书中奇怪的文字、图案、布局……

又一个惊雷,听起来令人以为是盘古正在开天辟地。远处有消防车的声音,似乎是哪个地方被闪电打中,着火了。

任逍遥觉察出有点不对劲,在这间雨中的屋子里暗中运气戒备,四下张望着。

“裂缝已经暴露……生命手册的守护者所犯下的罪,终将成为劫难……灵龟移至阴暗的沼地里……任家的传人,是救赎的关键……”

萧枫竟然断断续续读出了魔法书中的内容!

“什么?你能读懂魔文?”任逍遥原本还以为萧枫并非守护家族的人,但是既然他能读懂魔文,那么这种血统天赋是无法质疑的。可是为什么萧家前辈没有将守护者的天职和白金圣鹿棍传给他呢?是出现了重大的意外事故,还是另有隐情?

任逍遥刚想走到萧枫身边,突然一个更恐怖的雷声响起,萧家的所有玻璃都被震碎!爆炸就发生在客厅的窗外,强劲的波动将雨水和墙体的碎石打了进来,噼里啪啦砸得整个客厅狼狈不堪。

客厅面向外的整面墙都已经粉碎,从雨中走进了一个人影,周身环绕着跳动的电流。

又一道闪电打在他身上,同时击穿了上方的天花板,整个萧家仿佛正遭遇十级大地震——这个人,完全就像是一根移动的避雷针。

任逍遥的额角被碎石击中,正躺着血水。他突然想到了萧枫刚才读出的魔文“灵龟移至阴暗的沼地里”的意思,正是道家所说的用词“玄武入泽”,之前说过山间的小木屋地处方位是“玄武入泽,五行不缺”,难道说裂缝就在那里?

“给我……白金……圣鹿……棍……”闯进来的电流人开口,喉咙发出的声音如同被浸泡在水中,闷闷的不清不楚,让人心生畏惧。

……

我叫萧坛。

灰蓝色的天空中飞过一只苍鹰,不留痕迹。我从未停止抬头,但脖子很酸,麻木了,失去知觉了,他们告诉我,要学会低下头,学会恭敬与谦卑,然而我听不进。

你们是否会想过,天空中的鹰为何总能俯瞰我们?俯瞰整个世界?

因为它高傲——足够“高”,又足够“傲”。它不再需要仰头去崇拜什么神明,因为它正作为世人的神明,翱翔苍空。知道吗,只有成为了别人的神明,你才有资格去低头,去做所谓的恭敬与谦卑。

那一天,萧枫对我说:“哥,我是你的信徒,请试着低头。”

脖子的酸楚与麻木瞬间消失,我看到萧枫手举温润的白金圣鹿棍,眼神像星采璀璨的宇宙。瞬间,我竟发现力量不再那么重要,不再成为我不变的崇拜与追求,似乎力量越强大,这个世界便越发试图遗弃我。

突然很想结婚,很想生个孩子,无论是男是女,都让他(她)生活在人间界,过属于自己的完美人生。

我叫萧坛,萧枫是我的亲弟弟。我是云上的土,他是风中的木。我们出生在一个不太普通的萧氏家庭,总之我只记得我从未被父亲接受过,因为我的出生使魔界与人间界的界限产生了缺口,位面间的平衡开始流失。在我十岁那年,父亲终于决定大义灭亲,但母亲救了我。她一直哭,将我带离了人间界,从此我的世界没有电视,没有汽车,没有电线杆上帅气的电工,没有自来水……母亲带我逃到了魔界。

然而我们都没有想到,父亲竟扔下了当时年仅八岁的弟弟萧枫,也追进了魔界。

母亲死了,父亲也死了。

而我则被永远遗弃在这里,在这个充满幻术、魔法、恶魔、精灵、兽人、死尸亡灵等等奇幻而诡异的混乱世界中苟活。我没有死,我学会了崇拜力量,学会了冰封自己,我杀死了那个冷漠的师傅,尽管他养育了我整整七年。他死的时候,望着我大笑,胸口的“死蚀”幻术似乎丝毫不影响他的好心情,他对我说:“萧坛,你将是一名前无古人的暗黑幻术师,你是……我的徒……”

我成为了一名可怕的暗黑幻术师,代言了“恐惧”一词,漂洋过海,来到了魔界中另一个几乎不存在幻术的地方。

雷罗大陆。

我成了魔神莫内斯的左右手,一直到多少年后竟遇见了闯入暗黑神山的萧枫,才发现他也来到了魔界。原来改变的不仅仅是世界,人也可以。

虽然我早已模糊了自己的年龄,但萧枫后来告诉我,那年他十八岁,而我比他大两岁,这点永远不会变。我重新构筑了年龄的概念,只要不时了解萧枫,就能感觉到自己也会一天天长大,一天天变老,也和所有生物一样。

活着。

……

大雨滂沱,雨中的雷电顺着公路,一路碾压。

任逍遥带着叶行风、萧枫、珍妮,四个人沿着公路狂奔,往山腰上的那间小木屋跑去。风雨摧残着他们,将身上被碎石击中的伤口洗出了大量的血迹,任逍遥的额角已经发白,那里的血早就流光了。

那个电人在后面一路狂追。

“那是什么东西!”珍妮大喊着,边跑边将贴在脸上的头发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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